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收取2010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9 15:42  点击: 0

各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及《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费收支办法》的规定,协会定于3月10日—3月25日集中开展2010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团体会员基础会费5000元/年。鉴定业务种类每增加一项,会费增加1000元/年;

2、电力类、司法会计类、工程造价类、知识产权类、建设工程质量类团体会员会费5000元/年;

3、个人会员(执业、非执业)会费统一为每人200元/年。

二、缴费方式:

(一)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会费均以机构为单位统一缴纳;

(二)会费缴纳可采取银行汇款或上门交纳的方式。

1、银行汇款请直接汇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帐户,协会收到汇款后,将通知汇款单位领取会费收据;

户名: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号:110060774018010012290

2、上门交纳可持支票或现金直接至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秘书处财务部,同时领取会费收据。

(三)上门交纳会费的,须提前与协会秘书处财务部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会费的收取工作事关协会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积极配合协会做好2010年会费收取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交纳会费。2010年,按照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求,鉴定人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等情况将直接关系到下一年度的名册公告及执业。

   (二)为提高我市司法鉴定辅助人员的专业素质,为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培养专业人才,鉴定助理、实习等人员应加入协会,积极参与协会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和专业活动等,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掌握我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储备等情况。非执业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200元/年,由机构统一收取。

(三)协会定于近期制作《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员证》,用以记录会员年度执业活动、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奖惩等情况,作为会员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机构认真填写《个人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执业会员)》(附件2)以及《个人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非执业会员)》(附件3),个人会员(执业、非执业)每人须提交两张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附件表格除负责人签字外,其它内容统一用计算机直接填写,并用A4规格纸单面打印,相关材料以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同时将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西直门青年宫北侧)北京市司法局714室

联系电话:58575817  58575822

邮箱:bjsfjd@vip.163.com

 

 附件1:会员单位应缴团体会费、个人会费金额明细(如鉴定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与协会统计的鉴定人数有出入,请及时与协会联系,说明情况)

 附件2:个人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执业会员)

 附件3:个人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非执业会员)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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