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7 18:52  点击: 0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转发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六批“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市于日前将组织开展第六批“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机构结合《通知》要求,积极选拔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参与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并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做好相关组织、申报等工作。

请各机构于2010年6月20日之前将申报人选材料报送协会秘书处。有关文件及系统软件请登陆北京党建网站(www.bjdj.gov.cn)最新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电子邮箱:bjsfjd@vip.163.com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六批“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京组通[2010]41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人事处:

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表彰在首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我市将开展第六批“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以下简称“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经有关部门推荐,可参加评选。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有突出成就和贡献。

(二)一般应在35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曾获得“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称号,在近五年内又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人员,可推荐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主持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成果获市、部级以上奖励。

(二)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实施了具有较大价值的革新,经实践证明效益显著。

(三)在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在全市同行业青年知识分子中业务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三、工作组织

(一)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组成的“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二)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建“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学科组,负责对参评人选的分组审议和综合评审工作。

(三)区县委负责本地区评选活动的组织和推荐人选工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委办,负责本系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推荐人选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区域范围内评选活动的组织和推荐人选工作。

(四)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区县负责推荐人选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基层提名

1.本市各有关单位(含双管单位),可通过组织遴选或个人自荐,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各区县或局级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各局级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名人选后,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部委办。

2.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按所在区域报至所在区县的区县委组织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二)系统推荐

1.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提名人选的汇总和材料核实工作,经征求专家意见并报区县委研究后,确定本区县推荐人选和排序,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2.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系统提名人选的汇总和材料核实工作,经征求专家意见并报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系统推荐人选和排序,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提名人选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核实工作,经征求专家意见并报工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区域推荐人选和排序,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三)评审、公示及表彰

评选工作办公室汇总全市推荐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人选,提交“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学科分组审议,并召开综合评审会议,经无记名投票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评选工作办公室通过媒体公示候选人材料,接受社会监督,并对署名意见组织调查核实。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授予“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人选需填报《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候选人推荐书》(由推选系统生成)和《候选人成果事迹汇总表》(各一式5份打印稿,其中推荐书1份贴近期照片,其余可复印)。同时报送代表性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不超过3部、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意见复印件,经济效益(财务证明)或社会效益证明(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相应目录)。

(二)报送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其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三)各有关系统、区县在报送推荐人选材料的同时报送本系统、区县开展评选活动的工作报告、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及数据上报文件(后两项由推选系统生成)。

六、工作要求

1.各系统、各区县、各单位要将评选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创新型、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要切实加强对推荐选拔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落实评选工作要求,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

2.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好实施工作;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特别注意保证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为首都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推荐人选中要占一定比例。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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