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5 15:11  点击: 0

北京市司法局文件

 

京司发[2010]444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司法鉴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市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

        为培养和发展司法鉴定专业人才,提高我市鉴定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度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0]52号),市局决定于近日开展我市2010年度司法鉴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针对从事法医(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物证(文书、痕迹、微量物证)鉴定技术的鉴定人员及以上专业的鉴定研究人员。

二、2010年度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司法鉴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参加评审。

           三、请各机构做好本单位职称申报组织工作,将本《通知》及时传达鉴定人员并指导、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审条件进行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员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具体的评审条件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以鉴定机构为单位集体呈报,于2010年7月10日前报至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申报人员的相关资料、证件,如刊有申报人撰写的论文的期刊、杂志、书籍,申报人员的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需同时报送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报送单位。

          相关表格可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下载。

          联系人:祖玉凡   电话:58575593   

 

  附件:1、司法鉴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申报要求下载点击此处

                  2、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申报要求下载点击此处

             3、司法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司办通[2010]52号)下载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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