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鉴协通[2016]1号
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
近日,接北京市发改委紧急通知,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不再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收费项目及基准价。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相关文件由市发改委与市司法局制定。为做好相关工作,定于本周召开司法鉴定收费研讨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声像资料类:
1月12日(周二) 14:00 市司法局6层611会议室
物证类(文书、痕迹、微量):
1月14日(周四) 14:00 市司法局6层611会议室
法医类(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
1月15日(周五) 14:00 市司法局6层611会议室
(市司法局地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二、参会人员
各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类别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研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四、相关要求
(一)因司法鉴定收费关系到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请各机构高度重视,务必由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类别负责人参会。
(二)相关会议材料(附件1、2)请自行打印并携带。
附件:1.《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附件下载
2.《司法鉴定项目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下载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