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司法鉴定机构:
市司法局党委将于近期对司法行政系统在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协会的评选工作,根据奥运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奥运会、残奥会准备和奥运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二、名额
本次评选共评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8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根据有关部门的分工和部署,准备充分,应对有序,高质量完成奥运服务工作;
2、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社会效果良好,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平安表现突出的;
3、能够立足本机构长远的发展,以服务奥运为契机,严格管理,规范执业,自觉提升机构综合素质。
(二)先进个人
1、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吃苦耐劳,在涉奥服务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无私奉献,服从大局,出色完成奥运服务工作。
3、精通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四、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自荐先进集体;同时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奥运工作中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标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先进个人(自荐先进集体的机构不再推荐先进个人)。
五、奖励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审核后,报市司法局党委审定,分别授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08奥运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市司法局党委对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对获奖个人颁发奖杯或证书。
六、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活动,严格标准,认真推荐,确保评选质量。
(二)请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于9月26日(周五)14:00前,将登记表及电子版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由于时间急迫,请各机构要按时上报登记表,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 李海良
联系电话:58575844 传真:58575816
Email:bjsfjd@vip.163.com
附件:
1、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08奥运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双面打印使用)
2、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08奥运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双面打印使用)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