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司法鉴定统计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鉴定机构开展业务等情况,请各机构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统计、填报工作,填报数据要准确、真实,切勿漏项。相关表格经机构负责人核对签字确认后,于2009年2月8日前以传真形式报送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统计起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58575817、5822 联系人:祖玉凡
传真:58575816
附件:
表1-1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情况统计表
表1-2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人情况统计表
表1-3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业务情况统计表
表1-4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培训情况统计表
表2-1知识产权、司法会计、建筑类等司法鉴定机构情况统计表
表2-2知识产权、司法会计、建筑类等司法鉴定人员情况统计表
表2-3知识产权、司法会计、建筑类等司法鉴定机构业务情况统计表
表2-4知识产权、司法会计、建筑类等司法鉴定培训情况统计表
附件:统计附件
北京市司法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