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召开法医临床标准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3 11:03  点击: 0

 

各法医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组委员:

为更好地规范本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定于6月14日下午举办法医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专业组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13:30—16: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 

三、会议议程:

本次研讨会主要针对本协会颁发的三个标准(即《人身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9》、《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办理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案件的若干意见-2009》、《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2011》)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全行业展开研讨,以进一步统一认识,规范操作,并在必要时对标准作适当修订。 

本次研讨欢迎各机构充分展示各自技术专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专业委员会将安排各机构主旨发言(7-10分钟,欢迎幻灯展示),摆问题、提思路,百家争鸣。 

本次研讨会后,法医临床学专业组将整理委员们的发言,对达成共识的内容,会后出台会议纪要,指导司法鉴定实际工作,必要时提请协会理事会适时调整、修订相关标准。 

四、相关要求:

(一) 为更好地搜集各鉴定机构反馈意见,请各机构会前做好准备。可涵盖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协会颁发标准的优势与劣势(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2.三个标准中需修订的条款; 

3.三个标准中亟待培训的内容; 

4.三个标准中需统一操作细则的内容; 

5.三个标准应用中的程序问题; 

6.其他标准中需要统一规范操作的内容等。 

(二)请各委员接此通知后,于6月8日15:00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此次研讨会计入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请参加培训的会员携带本人《会员证》,以便协会做好培训登记。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传真:58575596 

 

附件:回执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法医临床标准研讨会回执

(6月14日)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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