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培养和发展司法鉴定专业人才,提高我市鉴定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3年度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信息》,市局决定于近日开展我市2013年度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评审推荐工作针对从事法医(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物证(文书、痕迹、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电子数据、交通事故鉴定技术的鉴定人员及以上专业的鉴定研究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二、自2013年起不再受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和评审材料要求,可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www.ssfjd.cn)查阅《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司鉴所发通[2012]6号)和《呈报评审材料注意事项》。
三、评审费及汇款地址
评审费:600元/人
抬头: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账号:1001260509026404707
开户行:工行联合大厦支行
相关事项可向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咨询,联系电话021-52361148转2213。
四、按照《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司鉴所发通[2012]6号)规定,从事法医临床或法医病理专业工作的转评人员(已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须参加由中评委办事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份,具体时间请留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通知。
五、申报材料以鉴定机构为单位集体呈报,于2013年8月10日前报至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员的论文或学术专著、科研成果、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需同时报送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报送单位。
联系人:樊春雷 58575584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