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法律实务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6 10:43  点击: 0

 京司鉴协通[2015]24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是集中首都法学法律的优势资源,为法治北京建设提供思想库、智囊团,是首都法学法律界优秀人才的集合。目前容纳了三部分人才:法学研究人才、法律实务人才、法律服务人才。为加大司法行政系统在“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的入库比重,根据市司法局政治部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申报法律实务人才和法律服务人才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人员范围 

我市司法鉴定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优秀人才

二、法律服务人才入库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取得法律专业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含)以上学位。 

2、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 

(二)选择条件之一: 

1、已列入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中的十、百层次,在法学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且已获得比较突出的研究成果的人员。 

2、现在(或曾经)担任市级以上行业某专业领域负责人、重要课题或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协会专业委员会),在本业务领域获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在本行业取得较为显著的研究成果,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或获得北京市市级以上专业荣誉称号。 

三、推荐名额

司法鉴定行业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推荐法律服务人才不少于5名

四、申请入库程序 

1、各鉴定机构推荐人选,个人填报《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登记表》(附件),并由所在鉴定机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于7月21日(周二)下班前报送鉴定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bjsfjd@vi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人才库推荐及机构名称);

2、司法鉴定协会将人选报市局鉴管处共同研究,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统一报市司法局组织处;

3、市司法局组织处报市局政法部和局领导审核后,推荐到首都人才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最后统一报市委政法委审批。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对申报人员进行把关,切实按照条件推荐优秀人才,通过不断发掘和培养人才,促进司法鉴定队伍的健康发展。 

 

附件:《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登记表》下载点击此处

 

联系人:付一鸣      联系电话:58575594     

电子邮箱:bjsfjd@vip.163.com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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