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四季度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0 14:22:05  点击: 0次

京司鉴协通[2017]48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现将2017年四季度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时间: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第1场 10:00-11:00 

第2场 14:30-15:30 

第3场 15:40-16:40 

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

第4场 9:10-10:10  

第5场 10:20-11:20 

地点:市司法局3层网络教室

备考室:市司法局312会议室

(二)专业面试答辩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科目 

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如对考试人员或科目等事项有异议,请于11月21日12点前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三、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参考人员须凭身份证进入备考室,签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至考场。参考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二)参考人员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查对。 

(三)参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存储设备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指定位置),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考试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通讯工具未关闭,将按作弊处理。 

(四)考试期间参考人员须保持考场安静,禁止交头接耳,禁止离开座位,禁止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离开考场。 

(五)参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请认真阅读考试过程中弹出的对话框中的内容,遇到问题请举手示意。

(七)参考人员双击桌面“司法鉴定在线考试”快捷方式,进入考试主页。输入参考人员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八)登录后会出现参考人员信息确认页面,如果参考人员信息正确无误,单击“确定”按钮进入考试页面进行考试。

(九)考试过程中请不要刷新或关闭页面,因参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已答试题无法显示或成绩丢失的,后果自负。 

(十)考试时间为60分钟,试题页面有倒计时提示。答题时间结束,系统将强行交卷,交卷后将显示考试成绩。 

(十一)参考人员点击“交卷”后,进入成绩显示对话框,需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登记成绩,同时参考人员签字确认后,参考人员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禁止用任何手段将试题带出考场。 

(十三)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第一次口头提醒并警告,第二次违纪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通报给相关部门。 

(十四)本考试系统不具有保存试卷功能,考试结束后,无法提供查询、核对试题和试卷的服务。 

(十五)相关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特别提醒 

为保持秩序,请各位参加考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备考室备考(开考前20分钟进入备考室)。

联系人:付一鸣 联系电话:58575594 

附件:2017年四季度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xls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7年11月20日  

上一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举办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专业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制日报》订阅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 版权所有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CopyRight All Right 2024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1号楼8层B808室 京ICP备0902151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