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鉴协通[2017]31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提高我市司法鉴定队伍工作水平,为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培养和储备优秀人才,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定于近期开展青年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人助理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各鉴定机构积极组织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人助理参与论文评比活动。
联系人:朱慧勤联系电话:58575595
传真:58575596 电子邮箱:bjsfjd@vip.163.com
附件:参加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登记表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7年6月23日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举办青年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人助理优秀论文评比活动方案
为提高我市司法鉴定队伍工作水平,为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培养和储备优秀人才,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定于近期开展青年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人助理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文对象
(一)45岁以下的司法鉴定人;
(二)依据《北京市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加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的司法鉴定人助理。
二、活动步骤
(一)征文阶段(6月25日—9月15日)
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人助理结合日常司法鉴定实践活动,从自身工作出发,撰写涉及司法鉴定的专业研究、工作实践、问题探讨、对策建议等方面的专业论文,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二)评选阶段(9月18日—10月10日)
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参选论文进行集中评议,从论文选题、整体结构、专业内容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审阅评比,选出获奖论文。
(三)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7日)
对获奖论文进行公示和表彰,并择优推荐到《中国司法鉴定》等期刊发表。
四、活动要求
(一)论文要求
1、论文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结构和逻辑严谨,文字通畅。一旦发现抄袭或剽窃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公开通报。
2、论文应包含封面、摘要、论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
3、论文中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正文:宋体小四号。论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等名称均用黑体小三号,内容为宋体小四号。行间距1.25倍,首行缩进2字符。
4、文中的图表、附录、参考文献、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表1,附注:1,公式(1)。图序及图题置于图的下方居中,表序及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居中,图序和图题之间、表序和表题之间空两格。
5、正文内引注用当页脚注方式,采上角标方括号阿拉伯数字全文连续编码制。
6、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工作要求
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正确认识提高年轻司法鉴定队伍理论水平,储备司法鉴定后续人才的重要性,积极动员本鉴定机构青年司法鉴定人及鉴定人助理参与论文评比活动,并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符合征文对象要求的鉴定人和鉴定人助理所在鉴定机构至少提交1篇论文。
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人助理要充分认识论文评比活动对加强学术研究、提高自身能力水平的重要意义,认真结合日常司法鉴定工作实践,积极参与论文评比活动,共同营造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
请各参选人于9月15日前将论文及《参加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司法鉴定机构名称 作者姓名 论文题目”字样。
附件:参加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登记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