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京司鉴协发[2010]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办法》的通知
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五周年之际,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宣传典型,鼓舞士气,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司法鉴定宣传表彰活动。为做好此次推荐表彰工作,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制定了《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推荐办法》)。
请各机构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推荐办法》,严格对照、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填报《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申请表》、《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秘书处。
相关表格可在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网站下载,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联系人:祖玉凡、付一鸣 联系电话:58575593/94
传真:58575596 邮箱:bjsfjd@vip.163.com
附件:1、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申请表
2、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表彰工作办法
为做好《决定》实施五周年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制定办法如下:
一、表彰范围
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核登记成立的113家司法鉴定机构、1600余名司法鉴定人,推荐表彰10家司法鉴定先进集体、30名司法鉴定先进个人。
二、推荐方式
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主要以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自荐,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择优推荐,北京市司法局审定的形式,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司法鉴定人自荐应当经所在鉴定机构研究同意,由鉴定机构向协会推荐;每家鉴定机构可推荐1-2名司法鉴定先进个人。
三、推荐条件
(一)申报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切实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在调处社会矛盾、化解纠纷、服务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表现突出。
2、内部管理规范,业务开展良好,质量控制有效。基础建设完备,仪器设备、执业场所能充分满足鉴定工作需求,注重后续建设投入;在做好司法鉴定实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司法鉴定专业技术研究、相关标准制定等工作,不断提升整体技术水平。
3、鉴定队伍建设成绩突出。鉴定人员结构合理,注重后续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对内部鉴定人员管理到位,不断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鉴定程序规范,鉴定质量高,社会形象好,未受过行政及行业纪律处分。
5、自觉接受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参与北京市司法局以及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推动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的司法鉴定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执业以来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2、热爱司法鉴定事业,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切实履行司法鉴定人鉴定义务,政治觉悟高、责任感强。具有较高的司法鉴定技术水平,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
3、积极参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相关标准制定等工作,在推动司法鉴定技术发展等方面不断努力,在所属司法鉴定执业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得到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和同行的广泛认可。
4、在保障司法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考虑。
四、其他
此次表彰活动是自《决定》实施五年以来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开展的首次大规模的表彰活动,也是今年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的一件大事,请各鉴定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周密组织。
表彰名单确定后,将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将对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附件:1、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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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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