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四季度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
| 2016-10-08 10:43 |
京司鉴协通[2016]37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目前,我市司法鉴定能力评估考核题库及系统已更新升级完毕。根据协会修订后的《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办法》,现将本次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及考核类别 (一)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 外省市已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根据要求参加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的,应当符合上述的规定。 原公安、检察系统鉴定人员申请参加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的,应当取得原机关颁发的鉴定资质证书,并在拟执业的鉴定机构从事鉴定业务辅助工作六个月以上。 (二)所有类别申请人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核。 (三)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申请人,还需进行专业知识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核 公共基础知识考核为上机考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 公共基础知识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 公共基础知识考核成绩有效期一年。对于考核未通过人员,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能力评估考核。 (二)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为面试答辩。面试考核由5-7名考官组成,包括3-5名司法鉴定行业专家、1名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和1名协会工作人员。面试答辩通过票数过半评定为考核合格。内容主要包括相关鉴定业务领域的技术规范、标准、案例分析、专业提问、模拟办理鉴定业务等。 参加面试人员须准备至少5件“实务训练所涉及的相关案卷材料”携带至考场,备查。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应当穿着正装、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表现将计入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为每人10-20分钟。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有效期一年。对于考核未通过人员,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能力评估考核。 三、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拟定于10月最后一周(具体日期将视报名人数等情况有所调整) 考试场次及具体时间将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前2天通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官方网站发布。 专业面试答辩:另行通知 (二)考核地点:北京市司法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公共基础知识:3层网络教室 专业面试答辩:另行通知 备考室:312会议室 四、报名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名表(附件1); 2、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名人员一览表(附件2); 3、参加专业面试答辩的,面试当天需携带以下材料至考场: (1)《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名表》7份复印件; (2)至少5件“实务训练所涉及的相关案卷材料”; (3)相关业务成果等。 (二)相关要求 请各机构将材料统一收齐,于10月8日-14日提交至协会秘书处,并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 五、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务必于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缺考人员如参加下期考核需重新报名并提供相应材料。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电子邮箱:bjsfjd@vip.163.com 附件(请登录公共邮箱查看): 1.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名表; 2.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名人员一览表; 3.公共基础知识考核范围。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