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四季度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试的补充通知 |
| 2016-10-21 09:26 |
京司鉴协通[2016]41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现将2016年四季度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时间: 2016年10月 第1场 27日(星期四)10:00-11:00 第2场 27日(星期四)13:40-14:40 第3场 27日(星期四)14:50-15:50 第4场 27日(星期四)16:00-17:00 第5场 28日(星期五) 9:20-10:20 第6场 28日(星期五)10:30-11:30 地点:市司法局3层网络教室 备考室:市司法局312会议室 (二)专业面试答辩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科目 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如对考试人员或科目等事项有异议,请于10月21日17点前与协会秘书处联系;附件也可登录公共邮箱查看) 三、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参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签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至考场。参考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二)参考人员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查对。 (三)参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存储设备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指定位置),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考试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通讯工具未关闭,将按作弊处理。 (四)考试期间参考人员须保持考场安静,禁止交头接耳,禁止离开座位,禁止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离开考场。 (五)参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请认真阅读考试过程中弹出的对话框中的内容,遇到问题请举手示意。 (七)参考人员双击桌面“司法鉴定在线考试”快捷方式,进入考试主页。输入参考人员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八)登录后会出现参考人员信息确认页面,如果参考人员信息正确无误,单击“确定”按钮进入考试页面进行考试。 (九)考试过程中请不要刷新或关闭页面,因参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已答试题无法显示或成绩丢失的,后果自负。 (十)考试时间为60分钟,试题页面有倒计时提示。答题时间结束,系统将强行交卷,交卷后将显示考试成绩。 (十一)参考人员点击“交卷”后,进入成绩显示对话框,需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登记成绩,同时参考人员签字确认后,参考人员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禁止用任何手段将试题带出考场。 (十三)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第一次口头提醒并警告,第二次违纪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通报给相关部门。 (十四)本考试系统不具有保存试卷功能,考试结束后,无法提供查询、核对试题和试卷的服务。 (十五)相关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付一鸣 58575594 附件:2016年四季度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名人员汇总表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