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来认识文书鉴定司法鉴定领域的骨干型人才王晶。
一、案情背景
在一起涉及经纪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对一份合同上的签字存疑,认为不是自己所签,遂委托万子健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鉴定。
本案的鉴定对象为英文签名笔迹,仅有三个大写字母,且书写相对规范,字母之间没有连接笔画,笔迹特征相对较少;同时委托的还包括日期数字,位于英文签名下方,但可比对的数字只有“0、1、2”,笔画均比较简单,特征较少,检验难度较大。
二、司法鉴定情况
为了查明案件真相,司法鉴定人王晶带领鉴定团队依据专业技术规范开展鉴定工作,通过严谨的检验分析与比对,发挥了关键作用:
1. 对检材的检验分析
王晶首先对检材进行细致初检,发现被鉴定的英文签名及日期数字字迹笔画均为黑色,布局基本正常。随后,她凭借敏锐的专业洞察力,经放大观察深入剖析,敏锐捕捉到字迹笔画均由黑色墨粉颗粒堆积形成,且笔画边缘有不规则散落的墨粉颗粒,从而准确认定字迹为复制形成。在此基础上,王晶进一步确认字迹笔画整体清晰、运笔行笔正常、特征反映充分,判定其具备鉴定条件。
2. 对样本的检验分析
面对10份平时自然样本,王晶经放大观察后,准确识别出样本中的英文签名及日期数字均为复制形成。她通过严谨的比对检验,确认样本字迹笔画清晰,特征数量充分且稳定,具备比对条件。同时,王晶对10份样本进行深入比对,认定样本中的英文签名之间及相同日期数字之间特征符合、无本质差异,确认了样本为同一人笔迹。
3. 比对检验
在核心的比对检验环节,王晶将检材与样本进行逐项比对。她识别出二者在签名书写风貌特征、英文字母之间的布局特征、相同字母的结构特征,以及相同字迹笔画的起收笔动作特征、运笔特征、连笔特征、搭配特征等方面存在较多差异;并在相同数字的起笔位置特征、连笔形态特征、数字之间的布局特征等方面亦发现了诸多不一致;此外,她还敏锐指出了检材英文签名和日期数字之间的位置关系与样本存在的明显差异。
经综合评断检材中被鉴定的英文签名及日期数字与样本中的英文签名及日期数字,两者笔迹特征差异点数量多、价值高,是本质的差异,且没有本质的符合,总体特征价值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
最终出具鉴定意见:检材文件中被鉴定的英文签名及日期数字与样本中的英文签名及日期数字不是同一人的笔迹。鉴定意见被委托方采信,委托方根据鉴定意见做出相应处理。
三、案件启示与价值
本案的鉴定难点有二:一是检材签名为少量英文字母和数字,笔画非常简单且书写规范没有连笔,因此笔迹特征的数量非常有限。二是本案的检材和样本均为复制件,在字数较少特征有限的情况下,复制件又失去了部分笔痕特征,因此本案的鉴定难度较大。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首先要求委托方提供数量充分的比对样本,且要求尽量在格式和书写速度等方面与检材比较接近。在得到比对样本之后,鉴定人首先对比对样本的充分性和可比性进行了初步检验,并从样本中提炼出数量充分且稳定的笔迹特征,再与检材签名进行比对检验,从一般特征、细节特征、总体特征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验,提取一切可以利用的特征点,进行综合分析和判研,最终得出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
北京市司法鉴定领域骨干型人才推介:王晶

王晶,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文书、痕迹司法鉴定人,北京市司法鉴定领域骨干型人才,万子健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从事物证技术鉴定和科研工作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