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19:53  点击: 0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内部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守防疫纪律。全市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特别是4.22本轮疫情以来的历次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在朝阳、丰台、房山、顺义等管控区居住、生活、工作的人员的管控规定,个人要当好自身和家庭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并督促亲属严格遵守属地防控要求,杜绝出现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流动。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作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加强本机构的疫情防控、场所管理、工作及人员管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在朝阳、丰台、房山、顺义等重点区域内的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实行居家办公、点对点闭环管理。其他区域的司法鉴定机构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按要求严格控制人员到岗率,安排好朝阳、丰台、房山、顺义等管控区域内生活居住人员的居家办公。各司法鉴定机构应取消各类现场或线下的会议、培训、听证会等,做到非必要不出京,疫苗应接尽接。

三、加强鉴定机构人员管理。加强对本机构人员管理,做好风险人员排查,建立人员台账,掌握员工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机构从业人员涉疫情况及时掌握,组织做好各类防疫措施。核酸筛查,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查验证明等防控措施,来访人员实行预约制,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各鉴定机构要增强敏感性,加强对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含鉴定人、助理、行政人员以及各类外聘驻场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请示报告制度。出现任何涉疫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和属地司法局、行业协会报告;要如实完整报告,不得隐瞒、遗漏时间节点、关键细节和重要提示等信息。

五、提高信息报送效率。近期要求统计的信息较多较急,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迅速及时地报告相关统计结果和事项,对特殊情况要专门注明。各机构要克服当前居家办公人多等不利因素,妥善安排工作,对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要第一时间查看和向本机构人员传达,迅速准确地收集、汇总和报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制定本机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办法,于5月19日前向属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备。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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