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遭遇了来势汹汹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因其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穿透力超常等特点,让北京面临着更加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司法局防疫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相关指引。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加强对本机构情况的掌握,对机构从业人员的确诊、无症状感染、集中隔离等情况要做到及时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出现确诊、无症状感染、集中隔离的,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协会及所属地区,积极配合属地管理。
二、严格落实机构主体责任
各机构要主动承担本机构场所和人员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组织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在封控区、管控区的机构,要停止现场办公,除维持机构运转的必须岗位外,其他人员要全部居家办公。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京”的防疫政策要求。要按照属地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要加强疫苗接种,确保从业人员应接尽接。
三、严格强化防控措施
(一)机构工作人员防护。应当为窗口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应进行48小时核酸检测,若出现阳性结果立即报告。严格执行本市相关区域居家办公要求,出现疑似症状不得带病上班。
(二)做好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的消毒。接待场所的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每天清洗和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提供流水消毒洗手设施,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有条件的场所,可以配备消毒用品(消毒液、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等)和个人防护备品(口罩、手套)。要及时清理垃圾,从严从细做好快递、邮件、包裹等防疫管理,切实有效防范“物传人”风险。
(三)实行体温检测制度。进入鉴定机构应进行全员扫码测温及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拒绝检测、提供证明的,对未佩戴口罩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建立与属地防控指挥部的联络机制。有条件的建立临时隔离空间,并协助、引导来访人员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接待场所秩序维护。室内空间禁止来访人员多人聚集,要及时进行疏导、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来访人员,避免来访人员在接待场所聚集、长时间的等待。发现疫情的接待场所,立即向所属地区报告,并根据要求采取封闭等相关措施。
四、严格落实纪律要求
各机构要及时向本机构从业人员传达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属地管理,不发表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言论。
五、发挥机构党组织和党员战斗堡垒和模范先锋作用
各司法鉴定机构党组织要做到守住地、管住事,机构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将疫情防控纳入本机构当前重点工作当中。居家办公党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到,服从社区安排,承担防疫志愿者工作。
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特殊时期,各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