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面试报名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18:41  点击: 0

京司鉴协通[2021]29号

各拟报名人员:

为顺利进行本次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面试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按照《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得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报名,一个司法鉴定人的执业专业领域不超过3个。

申请法医类和物证类(不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专业领域的,可以从事的该专业领域的分领域及项目一般不超过5个,申请声像资料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专业领域的,可以从事的该专业领域的分领域及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按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相关要求,原则上每个人员的执业类别不超过2项,特殊专业人才执业类别不超过3项。(如申请3项执业类别的,须在面试时说明理由)

2.请各拟报名人员认真学习《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有关要求,对照拟申报的分领域及项目的人员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质及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进行申报。对于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5578958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21年11月8日   


上一篇:关于创建全国涉外司法鉴定示范机构的通知


下一篇: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

友情链接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 版权所有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CopyRight All Right 2024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1号楼7层A716室 京ICP备0902151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