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组召开标准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0-11-01 14:59  点击: 0

10月27日下午,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组召开专门会议就《人身损害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期评定准则》)进行研讨,交流意见。协会常林会长,法医临床组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法医临床专业组王旭主任首先介绍了《三期评定准则》的起草背景和制定的主要依据,与会人员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围绕具体款项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委员纷纷表示,在日常鉴定工作中,人体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及后续诊疗项目的评定涉及案件范围较广,是很多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结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国家层面没有出台相关的技术标准的情况下,此次以协会专业委员会牵头拿出统一标准,进一步统一、规范我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同时也是解决目前诉讼活动的现实需求的有效途径。

常林会长指出,制定《三期评定准则》是协会法医临床专业组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需求,在制定和完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方面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是逐步规范我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的有力契机,对司法审判尤其是涉及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意义重大。三期评定往往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应当更加严谨,要严格把握标准适用的尺度,标准选择要因人而异,决不能生搬硬套。在试行期间,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及时反馈意见,完善标准,切实发挥司法鉴定工作职能作用,为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会后,在综合各方反馈的意见的基础上,专业委员会将对准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在年底前正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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