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
为促进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修改工作,市司法局委托北京立瑞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制定了《北京市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收支情况调查表》。现将调查表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本套报表旨在统计各机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类司法鉴定业务近三年的收支情况,估算各鉴定业务的成本构成;各机构对司法部新制定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类鉴定项目(199项)的价格建议。
二、统计范围
本套表格由封面、说明、目录和主表组成。
主表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表、机构资产情况表、机构收入支出情况表、鉴定项目收费情况表、鉴定人员薪酬情况表、鉴定耗材单项成本情况表、费用调整情况表、鉴定项目价格建议表等8张表格。其中:
“机构基本情况表”旨在统计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资产情况表”旨在统计机构资产近三年的折旧(摊销)数额;
“机构收入支出情况表”旨在统计机构三类鉴定业务近三年的收支情况,其中鉴定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
“鉴定项目收费情况表”旨在详细统计机构近三年各项目的年度鉴定次数及收费总额;
“鉴定人员薪酬情况表”旨在详细统计机构的鉴定人和鉴定助理近三年的劳动者报酬数额;
“鉴定耗材单项成本情况表”旨在详细统计机构三类鉴定项目单次鉴定所用直接耗材的标准用量价格;
“费用调整情况表”旨在统计在鉴定活动和经营管理中,因特殊原因未纳入单位核算或与市场价差异较大,需要进行调整的鉴定业务成本费用。此表可了解鉴定机构为开展鉴定业务应承担(无需承担),但实际运行中未承担(承担)的各项费用情况;
“鉴定项目价格建议表” 旨在统计机构对司法部新制定的199个鉴定项目的价格建议,以及建议价格的测算过程、依据等。
三、填报要求
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要围绕机构鉴定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表格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非独立核算的鉴定机构可根据鉴定业务实际收支情况,按照表格填报要求,估算数据,填写报送。
请各机构务必按照表格填报要求,确保数据完整。其中:“机构基本情况表、机构资产情况表、机构收入支出情况表、鉴定项目收费情况表、鉴定人员薪酬情况表、鉴定项目价格建议表”等6张表为机构必填表格;“鉴定耗材单项成本情况表、费用调整情况表”等2张表格,各机构可根据各项目业务实际鉴定需要和单位经营管理情况选择填写。
如机构有表格填报问题,可电话沟通北京立瑞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机构于4月2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调查表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指定邮箱,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快递至指定地址。
联 系 人:高柏
联系电话:18501207031
电子邮箱:kevin_gaobo@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经贸大厦A座22层2201室 立瑞会计所
附件:北京市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收支情况调查表北京市司法鉴定项目收支情况调查表(印发稿).xls
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