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旁听典型案件庭审
发布日期:2014-08-08 17:40  点击: 0

根据市司法局于泓源局长批示精神,按照《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等规定,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和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建立了鉴定机构负责人、鉴定人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的工作制度。对于司法鉴定机构报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案件和市局鉴管处通报的涉及行政诉讼的重点难点案件,鉴定协会秘书处将组织鉴定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鉴定人参加庭审旁听,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一期,每期参加人员不少于10人。

8月7日,鉴定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及5家鉴定机构的10余名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西城区人民法院旁听了司法鉴定行政案件的庭审。庭审中,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认真旁听了该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庭审旁听这一形式开展继续教育,旨在引导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质量建设,促进全市司法鉴定人员强化质量意识、提升执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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