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3 16:07  点击: 0

东城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信息采集和名册管理,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关于启用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加强司法鉴定名录建设的通知》(司鉴[2016]2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统一使用国家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http://adm.sfjdml.com/login_sfml.jspx)。请各机构认真参阅《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信息采集平台使用手册》(登录以上网址后即可下载),以机构许可证号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登录信息采集平台,按照要求逐项填报信息,完成后提交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各机构应当于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填报工作。

二、司法鉴定名册信息审核

请东城区司法局于2017年1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信息审核,并提交市司法局审核。

市司法局于2017年2月底以前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信息进行审核,提交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三、关于司法鉴定名册信息更新

今后,新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按照相同流程,在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之日起3日内,在信息采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被撤销、注销登记的,或者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办理变更手续后3日内通过信息采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司法部和我局将根据各机构提交的司法鉴定名册信息,每年度编印《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各机构不再另行报送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司法部将以各地提交的司法鉴定名册信息为基础,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向社会公开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有关信息,开发多种分类索引功能,便于司法机关、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查询。同时不断完善、丰富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站内容,向社会公开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情况,资质等级、司法鉴定人的执业信息、诚信等级、奖惩情况等,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2、启用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是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司法鉴定名册管理的重要举措。请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查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完整;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容和格式完成填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人员名单填入国家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2)于1月10日前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3.鉴定人助理信息请按照在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鉴定人助理相关资料,客观真实录入。未在市司法鉴定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应当先办理登记备案,再填报鉴定人助理信息。

工作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的, 请咨询北京点晴天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纵瑞龙:18801102910

联系人:司法鉴定管理处 樊春雷 58575584

电子邮箱:1787894666 @qq.com

 

附:1.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关于启用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 加强司法鉴定名录网建设的通知》

  2.《国家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关于启用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加强司法鉴定名录网建设的通知.doc

附件2国家司法鉴定名册信息采集平台管理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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