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鉴协发[2009]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及《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费收支办法》的规定,协会定于3月13日-3月31日集中开展2009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团体会员基础会费5000元/年。鉴定业务种类每增加一项,会费增加1000元/年;
2、电力类、司法会计类、工程造价类、知识产权类、建设工程质量类团体会员会费5000元/年;
3、个人会员会费统一为每人200元/年。
二、缴费方式:
(一)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会费均以机构为单位统一缴纳;
(二)会费缴纳采取银行汇款或上门交纳的方式。
1、银行汇款请直接汇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帐户,协会收到汇款后,将通知汇款单位领取会费收据;
户名: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号:110060774018010012290
2、上门交纳可持支票或现金直接交纳至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财务部,直接领取会费收据。
(三)上门交纳会费的,须提前与协会财务部进行沟通。
三、工作要求:
会费的收取工作事关协会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协会已定于4月初通过《法制日报》将全市会员单位名册向全国进行公告,请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积极配合协会做好2009年会费收取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交纳2009年度会费,以免影响各机构的公告及执业。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西直门青年宫北侧)北京市司法局714室
联系电话:58575817/58575822
附件:会员单位应缴团体会费、个人会费金额明细(如鉴定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与协会统计的鉴定人数有出入,请及时与协会联系,说明情况。)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