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2010年北京市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要求,请各机构认真组织司法鉴定人总结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协会秘书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北京市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会员证》培训登记页面的复印件;
2、参加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各类学术活动要将相关培训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参加所在鉴定机构组织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培训须提供学习记录证明材料等。
(三)《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员证》原件
二、相关要求:
请各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司法鉴定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由机构统一收齐整理后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市司法局305室)。
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机构出具书面说明,经协会认可,可免修部分学时。
司法鉴定人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的,协会将向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其暂缓编入2011年度《北京市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建议,并通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网站公示。
附件1:2010年北京市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附件2:北京市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传真:58575596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