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征集书画摄影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1 17:38  点击: 0

京司鉴协通[2012]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践行“爱国 创新 包容 厚德”的北京精神,把“忠诚 为民 公正 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融入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渗透到文化活动和文化创作之中,充分展现“书言志、画寄情”的文化内涵,不断满足广大首都司法行政干警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结合“司法行政在您身边——第二届北京市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市司法局将于2012年5月底前举行“司法·魂”首届首都司法行政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览评选活动。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作为此次活动的协办单位,负责组织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参与活动,现将征集书画摄影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爱国 创新 包容 厚德”北京精神,践行“忠诚为民 公正 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征集作品内容

    书画摄影作品要充分体现“爱国 创新 包容 厚德”的北京精神和“忠诚 为民 公正 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要着重突出司法鉴定工作职能和特点,特别是摄影作品要力求贴近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征集作品形式

    书法作品:毛笔书法;

    绘画作品:中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等美术作品;

    摄影作品:彩色数码照片、黑白数码照片。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规格:书法、绘画作品的规格不超过4平尺,草书、篆书应附释文,摄影作品规格不超过24寸且每张文件量不小于5兆,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

    (二)形式:书法、绘画作品须自行装裱;摄影作品要求附送小样及数码光盘,切勿涂改、合成。所有参展作品另附简介:包括作品标题、规格、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本幅作品的创作立意、书画摄影造诣及曾获奖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要充分调动司法鉴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积极宣扬活动主题和内容,动员大家积极参与。积极动员,加强宣传,及时选送,要给予有这方面专长的人员以支持,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更好的高水准作品。

此次活动恕不退稿,所有稿件将通过义卖活动筹集资金,并将筹集到的资金捐赠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参展作品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市局将组织开展作品评选工作,对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作品交至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朱慧勤   电话:58575595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上一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举办法医临床专业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收取2012年会费的通知

友情链接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 版权所有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CopyRight All Right 2024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1号楼7层A716室 京ICP备0902151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