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11:06  点击: 0

京司鉴协通[2012]27号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根据市司法局党委《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及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5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决定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各司法鉴定机构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司法鉴定人、鉴定人助理及机构其他工作人员集中时间,安排一次集体学习,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原文、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学习领会报告精神,并做好读书记录。

二、各司法鉴定机构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运用学习十八大精神的成果,对十八大提出的法治国家建设等重要理论进行深入思考,结合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特点,以及日常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加强研究,围绕“司法鉴定工作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如何将机构“做强做专”、“做强做精”,打造北京品牌;如何提升我市司法鉴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司法鉴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等内容,各机构报送一篇学习体会。

三、请各机构于12月7日中午前将集体学习记录、学习体会以及参加集体学习人员名单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此次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人和鉴定人助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情况将计入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协会将根据各机构报送材料质量、深度及联系实际等情况决定计入学时数量,请各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时报送。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传真:58575596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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