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鉴协通[2013]9号
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
为科学评估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建设高素质司法鉴定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拟于近期集中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此次考核范围包括拟于近期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按照《考核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参加考核的相关人员。
二、提交材料
1、《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2、用以证明符合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业务工作经历证明等;
3、《考核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检案数量证明、反映自身能力水平的鉴定文书、发表文章等。
三、相关要求
请各机构于6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协会秘书处,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人员登记表下载点击此处
鉴定协会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传真:58575596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