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3 15:06  点击: 0

 京司鉴协通[2014]49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首都司法鉴定行业科学发展,根据市司法局党委总体部署,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二、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全行业认真学习全会的《决定》,认认真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专题学习、学习交流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切实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位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三、要紧密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创新发展

各会员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摆上重要日程,深刻理解《决定》提出的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重要精神,认真学习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等一系列重要内容,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和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推进司法鉴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上来。

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和广大司法鉴定人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着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司法鉴定机构请及时、主动将学习贯彻及落实情况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朱慧勤        联系电话:58575595

邮  件:bjsfjd@vip.163.com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4年11月2日

上一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举办非专业人员文书鉴定专业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友情链接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 版权所有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CopyRight All Right 2024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1号楼7层A716室 京ICP备0902151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