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2 17:26  点击: 0

 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二届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于2014年11月30日任期届满。为做好第三届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科学、平稳换届,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现就做好代表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会员代表推选工作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为司法鉴定业协会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北京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代表推选是做好换届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司法鉴定机构和广大司法鉴定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相关程序和法治方式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确保会员代表推选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行业稳定有序。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认真组织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学习《章程》和本通知,周密细致地做好酝酿、沟通、统筹等环节的工作,真正推选出一批热心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过硬、社会形象良好的会员代表,为北京司法鉴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兴旺发达打牢基础。

    二、推选会员代表的范围 

(一)经市司法局核准登记,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助理;

(二)经市司法局审核备案登记,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

    (三)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的司法鉴定管理人员。

  三、会员代表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三)热爱并关注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扎实工作,恪尽职守,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四)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助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2年(含)以上;

(五)工作表现突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群众和会员认可;

(六)身体健康;

(七)本人自愿。

    四、会员代表名额分配办法  

 1.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的会员10名(含)以下的产生1名代表,会员11-20名的产生2名代表,会员21名(含)以上的产生3名代表。

    2.司法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电力、交通事故、机动车等其他类司法鉴定机构每家推选1名会员代表。

3.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推选2名会员代表。

4.司法鉴定业协会秘书处推选1名会员代表。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五、特邀代表名额分配办法

    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邀请特邀代表5名,其中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试点区县司法局2名,非会员的公安机关、检察院等侦查机关鉴定机构3名。

  六、推选程序 

1.各司法鉴定机构集中组织开展本机构会员代表推选工作。通过会员自荐或机构推荐,机构统一组织投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选代表。市司法局、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秘书处会同相关单位完成本单位会员代表和特邀代表推选工作。

2.各单位在推选出本单位的代表后,认真填写《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3.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选出的会员代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推选代表在市司法局和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会员代表确认函,并在市司法局、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网站公布。

七、会员代表推选工作纪律

在选举过程中,当选者本人或受其指使的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查证属实的,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其当选资格,并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选举: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举人或受托人,妨害其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举人或受托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撤销当选资格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四)通过群发短信或者其他手段造谣诽谤、诋毁他人、虚假承诺或散布不良信息,干扰和破坏选举的;

(五)其他妨碍选举推荐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八、时间要求 

    1.各单位推选工作自12月2日至12月4日进行。

    2.各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将《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原件送至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jsfjd@vip.163.com。

3.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樊春雷、朱慧勤  

电  话:58575567、58575595

联系地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市司法局305室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下载点击此处; 

    2.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下载点击此处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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