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鉴协通[2015]1号
各法医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专业组委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实施一年来,在司法鉴定实践中诸多问题逐渐凸显。为深刻解读标准内涵,解决争议、力求达成业内共识,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联合召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9:00—17:00
二、会议地点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五层报告厅
(地址:海淀区清河后屯南路26号)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委员接此通知后,妥善安排,准时参会。
(二)请自行携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及相关材料。
(三)拟发言的委员请做好准备,提出有关标准条款运用时争议问题和拟解决对策(建议的鉴定要点)。为便于会议时展示,请于1月23日(周五)15:00前将发言内容,争议条款、对策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502813141@qq.com。(会场备有电脑、投影仪等设备。)
(四)请将参会回执于1月21日(周三)15:00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协会秘书处: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传真:58575596
会务联系人:陈军 项剑 电话:62916968 15611710659
附件:参会回执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5年1月19日
附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实施细则研讨会参会回执
(1月25日)
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