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报送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9 09:36  点击: 0

京司鉴协通[2015]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协会决定增设专门委员会,调整专业委员会。为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协会拟于近期组建新一届专门、专业委员会。为做好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内部机构设置

(一)专门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宣传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区县工作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法医病理专业委员会、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法医精神病专业委员会、文书痕迹专业委员会、声像资料专业委员会(含电子数据)、司法会计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

二、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各会员单位根据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从本机构司法鉴定人中推荐出学术、科研、鉴定业务等综合能力较强,有责任心并热心协会工作的候选人,认真填写《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二)协会遴选产生。根据相关规定,在各会员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基础上,协会秘书处结合各委员会工作实际研究提名,报理事会确定。

    三、委员推荐名额分配

每位会员只能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同一鉴定机构在同一专门委员会只能有1名委员。

每位会员只能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同一鉴定机构在同一专业委员会只能有1-2名委员。

但会员可以同时参加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

  四、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已加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二)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

(三)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

(四)在拟参加的工作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五)热心协会工作,有参与协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工作要求

请各鉴定机构高度重视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本次推荐工作截至3月31日(周二)17:00,逾期视为放弃委员候选人推荐资格。请各会员单位按期将《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传真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jsfjd@vip.163.com。

六、其他

为便于协会工作开展,在新一届专门、专业委员会组建期间,原有专门、专业委员会照常开展工作。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传真:58575596

附件:

1、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能简介下载点击此处

2、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载点击此处

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下载点击此处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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