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联合司法鉴定业协会召开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规范管理座谈会
发布日期:2009-07-30 10:14  点击: 0

为进一步研究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司法会计鉴定委托管理工作,市局、司法鉴定业协会于7月16日召开了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规范管理座谈会。市局赵立军副局长、司法鉴定管理处王桂芳处长,市高院刑二庭王飞庭长、市检公诉二处刘惠副处长、市公安局经侦处马恒副处长、经侦法制处李丰处长、协会司法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部分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王桂芳处长主持。王处长首先介绍了我市司法会计鉴定行业基本情况。协会司法会计专业委员会詹军主任分析了司法会计专业委员会在促进司法会计行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目前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等。

会上,公、检、法各部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司法会计鉴定在办案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分别对司法会计鉴定委托基本情况、主要的鉴定需求以及在委托鉴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介绍。协会司法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们就司法会计鉴定程序、质量、时限和费用等问题与公、检、法部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赵立军副局长指出:按照我市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市局要在做好三类内鉴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密切与公、检、法各部门的沟通,逐步统一、规范三类外鉴定业务的管理。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与公、检、法部门沟通的良好开端,对规范司法会计执业行为及司法会计行业发展是非常有益的。通过讨论发现的一些问题,鉴管处和协会要进行归纳总结,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一些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该进一步探讨、分析和研究。赵立军副局长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不断加强行业自身建设,通过市局、协会制定和发布相关制度规范,以逐步规范司法会计执业活动,满足公、检、法部门对司法会计的鉴定需求;二是建立鉴定机构与公、检、法部门的双向交流机制。通过市局和协会的平台,搭建起鉴定机构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渠道,定期反馈相关信息;三是建立鉴定机构与公、检、法部门的双向培训机制。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定期举办培训:公、检、法部门结合办案实践帮助鉴定机构提高法律知识水平,鉴定机构为公、检、法部门普及相关专业知识,促进双方知识更新进步。

下一步,鉴管处与协会将根据公、检、法的需求与建议加紧修改、完善司法会计鉴定规范、流程,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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