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业务22297件。其中,按鉴定业务类别划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鉴定案件约占鉴定业务总量的96%;知识产权、司法会计、建设工程质量、电力等三大类以外的鉴定案件约占总量的4% 。按委托主体划分,公检法等办案部门委托鉴定占鉴定业务总量的62% ;个人委托鉴定约占总量的19%;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约占总量的5%;其他主体委托鉴定占全部鉴定案件的14%。按委托地域划分,本市委托鉴定占全部鉴定案件的75%;外地委托鉴定占全部鉴定案件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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