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收取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10:53  点击: 0

京司鉴协通[2023] 9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费收支办法》等规定,协会定于近日集中开展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时间  

3月23日—4月22日

二、会费标准

(一)团体会员会费

1、司法鉴定业务范围1-2项的,会费为20000元/年。

2、司法鉴定业务范围3-4项的,会费为30000元/年。

3、司法鉴定业务范围5-6项的,会费为40000元/年。

4、司法鉴定业务范围7项以上的,会费为50000元/年。

(二)不收取个人会员会费。

三、交费方式  

(一)会费均以机构为单位统一交纳。  

(二)会费交纳请采取银行转账、汇款形式交纳,请直接汇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帐户,协会收到汇款后,统一开具《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票)发送至各会员单位。

(三)协会账户信息:

户名: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110060774018010012290

(四)转账信息请注明“2023年度会费”,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凭证扫描件及会费票据开票信息(详填附件2)发送至协会邮箱。

四、交费说明  

(一)各单位请对照《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员单位2023年度应交会费金额明细》(见附件1)交纳会费,如机构统计与协会统计数额不同的,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二)新成立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的机构,请填写《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附件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附件4)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并按照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五、其他说明

根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退会后的机构,不再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等《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规定的相关权利。

会费的收取工作事关协会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按时交费,积极配合协会做好2023年会费收取工作。

 

联系人:班颖    联系电话:86329960

电子邮箱:bjsfjd@vip.163.com

 

附件1: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员单位2023年度应交会费金额明细.xls

附件2:会员单位会费交纳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xls

附件4: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xls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23年3月21日


上一篇: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召开“人伤理赔司法鉴定标准与程序跨界交流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推荐我市司法鉴定行业2023年度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

友情链接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 版权所有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CopyRight All Right 2024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1号楼7层A716室 京ICP备0902151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99号